传统商业保险中,无论是寿险、重疾险还是医疗险,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癌症生存者都为拒保人群,这些人无法通过保险转嫁或分摊日常治疗以及并发症等的高额治疗费用风险。如今,这一情况正逐渐改变。
通用再保险上海分公司寿险健康险首席定价精算师邵红日前在第17届中国精算年会上介绍了国际及国内部分险企最新相关产品情况,在印度、南非、韩国以及我国,已有针对上述“次健康人群”的相关产品出现。
已有糖尿病产品:
医疗险、重疾险、寿险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糖尿病患者超过1.1亿人。糖尿病表现为血糖水平偏高,源自胰腺不能产生足够的胰岛素或者身体不能有效利用所产生的胰岛素,而胰岛素是降低血糖水平的激素。对于糖尿病患者而言,保险需求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糖尿病并发症,要包括心脑血管疾病、肾脏疾病、眼病、神经病变、糖尿病足等;二是重大疾病,三是医疗费用,包括日常降低血糖注射胰岛素的费用等。
印度某款糖尿病产品针对26-65岁的II型糖尿病患者推出,但不承保已经发展至糖尿病并发症阶段的患者,可续保至70岁。其保障责任分为一次性给付以及住院医疗费用给付两类,一次性给付的是三种并发症,后者可对床位费、护理费、手术费、诊疗费、药品费、麻醉费等给付,以保额为限,最高保额为美元。
印度还有针对II型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人群的长期重疾险。保障责任包括对六类重疾给予%保额、对两大并发症给予10%保额,同时提供健康管理计划,鼓励患者控制血糖,定期检测血糖水平,测试结果影响续期保费。
“由于糖尿病患者身体的多个器官健康状况受到损伤,因此他们死亡的概率是高于健康人群的。”邵红称,针对糖尿病人群的死亡保障需求,南非已有终身寿险产品,但保障仅对糖尿病得到控制的人群有效。同时,当被保险人未提供糖尿病检测证明或检测结果未达到约定水平时,仅提供意外身故保障。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在我国,少数险企去年开始推出针对糖尿病患者的专项保险产品,目前最多将六种主要并发症纳入保障范围,亦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但均为一年期的产品。
高血压患者保障需求:
死亡、医疗、重疾
高血压是过早死亡最重要的可预防因素,并显著增加多种疾病风险,包括缺血性心脏病、中风、心脏衰竭、主动脉瘤、认知障碍、痴呆以及其他并发症,包括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高血压肾病等。我国目前高血压患者人数超过2亿人口。高血压患者主要需要死亡保障、医疗保障和重疾保障。
韩国某高血压保险产品针对30-60岁高血压患者推出,为5年期/10年期,可续保至80岁,最高保额为万韩元,基本保障为四种高血压相关风险,包括死亡、心肌梗死、中风\脑溢血、终末期肾病。同时约定,投保两年内保额为基本保额的半数。产品还提供可选保障,包括癌症、意外伤残、意外医疗。
邵红介绍,我国某险企也针对30-60岁高血压患者推出了高血压保险产品,保障期5年,可续保,最高保额为10万-30万元人民币,保障六种高血压相关的重疾,包括中风、肾衰竭、主动脉手术、心肌梗死、严重心肌病、心脏瓣膜手术。该产品对于血压得到良好控制的被保险人,保额每年增加5%,最高至基础保额的%。
而据本报记者了解,国内几家财险公司也推出了高血压保险产品,其中一家险企产品提供三大并发症保障:脑中风后遗症、终末期肾病、急性心肌梗塞,保额最高10万元,最高可保障至65周岁。
二次癌症保险:
甲状腺癌生存者费率低于其他癌症
癌症是最为人熟知、最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