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糖尿病学会(ADA)发布了年糖尿病医学诊疗标准,对之前的标准进行了更新。该标准全文共分为14个章节,现就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部分摘要如下。
1.推荐
(1)优化血糖控制以降低视网膜病变风险或延缓其进展。
(2)优化血压控制以降低视网膜病变风险或延缓其进展。
2.筛查
(1)1型糖尿病成人患者确诊后,应在5年内接受眼科医师或验光师散瞳条件下的全面眼科检查。
(2)2型糖尿病患者确诊后应尽早接受眼科医师或验光师散瞳条件下的全面眼科检查。
(3)如果一次或多次眼科检查未提示视网膜病变,可考虑每2年检查一次。如果出现糖尿病视网膜病变,1型和2型糖尿病患者应每年接受一次眼科检查。如果视网膜病变持续进展或威胁到视力,应增加检查频率。
(4)高质量的眼底照相可发现大多数有临床意义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阅片应由训练有素的眼科专家进行。尽管视网膜照相可作为视网膜病变的一个筛查工具,但其不能代替全面眼科检查。在进行过首次全面眼科检查后,需根据眼科专家的建议定期复查。
(5)对于计划怀孕或已经怀孕的女性糖尿病患者,应进行全面眼科检查并对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发生和/或进展风险进行告知。眼科检查应在妊娠的前三个月内进行,并在整个妊娠期间和产后1年内密切随访。
3.治疗
(1)患者一旦出现任何程度的*斑水肿、严重非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NPDR)或任何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PDR),应立即转至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经验丰富的眼科医师。
(2)激光光凝治疗有助于减少高危PDR、有临床意义的*斑水肿以及部分严重NPDR患者的失明风险。
(3)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适用于糖尿病性*斑水肿的治疗。
(4)由于阿司匹林不增加视网膜出血的风险,因此存在视网膜病变不是阿司匹林治疗的禁忌。
来源:糖尿病眼病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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