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视力为中心视力的简称,它是测定黄斑功能的一项试验。5m及其以远的视力称远视力,30cm即阅读距离的视力称近视力。
外界物体两端在注视眼内结点处所成夹角称视角,视角的大小决定视网膜上成像的大小。要分清两点的条件是视网膜上被刺激的两个锥体细胞之间至少要夹有一个不被刺激的锥体细胞。人们就将能辨认出两点的最小距离的视角称为1分视角(图1-1)。视力表就是根据这个原理设计的。在规定的距离处视力表上每个视标每一笔画的宽度和笔画间隔均为1分视角(图1-2)。视力表0.1这一排字母的每一笔画宽度,表示50m远距离时所形成的1分视角,视力表1.0这一排字母的每一笔画宽度,表示5m远距离时所形成的1分视角。
二、检查方法
(一)远视力
1.视力表安置的高度以1.0视标与被检查者眼部等高为准。检查距离为5m,如果在被检查者前2.5m处置一平面镜反映视力表,则被检查者坐于视力表前下方也可。视力表的照度为-勒克斯(相当于灯箱内20瓦荧光灯2支)。
2.两眼分别检查,先右后左。戴镜者先查裸眼视力,再查戴镜视力。一眼检查时,另一眼遮盖起来,遮盖时不要压迫眼睛,以免接着检查该眼时引起影像模糊。
3.自上向下逐行检查,嘱被检查者指出视标的开口方向,能辨认最小一行的全部视标的数字即为被检查者视力。如不能辨认0.1视标,则缩短被检查者与视标距离,直至能辨认0.1视标为止。此时视力记录为0.1X实际读出视标距离/设定检查视标距离(5m)。
4.视力低于0.02者,则作数指检查,让被检查者辨认检查者手指的个数,由lm远处渐渐向被检眼移动,记录能辨认手指数的最远距离,如能在30cm说出指数,则记录为指数/30cm。
5.不能辨认指数者,应检查手动,一般在被检眼前30cm处检查者不时轻轻摆动手指,确切判断被检查者能否辨认手动,如有手动则记录为手动/30cm。
6.手动亦不能辨认者则检查光感和光定位。一般在暗室中用手帕叠成多层遮盖一眼,检查一眼,两眼轮流检查。检查者手持点燃的蜡烛,距被检查者1m距离,让患者判断有无光,应一时用手遮盖光,一时不用手遮盖光,让其分别作出判断,能正确判断者记录为光感/1m。分别置于上、下、左、右、左上、左下、右上、右下及正中9个方向检查,变换方向时检查者用手掌遮住烛光,让患者辨认光源方向,每个方向能辨认者记录为“+”,不能辨认者记录为“—”,全部均能辨认者则记录为+++
7.连光感也不能测得者则记录为无光感。
(二)近视力
一般用以小数记录视力的国际标准近视力表,检查时置于眼前30cm处,充足照明,两眼分别检查,先右后左,一眼检查,另一眼遮盖。由上向下逐行检查,能辨认最小一行的全部视标的数字即为被检查者视力。
如果患者要将近视力表移近或移远才能获得最好的近视力,例如20cm可测得近视力1.5,则记录为1.5/20cm。
附视力检查结果简便记录方法:
视力VisualAcuity,Vision/V.OrV.A
指数CountingFingers/C.F.
手动HandMotion/HM
光感LightPerception/LP
无光感NoLightPerception/NLP
右眼Righteye/R.orO.D.
左眼Lefteye/L.orO.S.
举例右眼远视力1.0,近视力1.0/30cm//V.R.1.0/1.0(30cm)
左眼远视力0.3,近视力1.0/15cm//V.L.0.3/1.0(15cm)
(三)儿童视力评估
3岁以下儿童,尤其是婴儿,难于完成视力检查,可用下述方法进行判断。
1.瞳孔光反应用光照射眼部时,瞳孔缩小,说明存在视功能。
2.瞬目反射用物体在眼前晃动,特别是由远向近移向眼部时,儿童不断眨眼,说明儿童看到了物体。
3.跟踪反应用一个色彩鲜艳的玩具在眼前移动或一个彩球在地上滚动,儿童眼睛也随该物体而定,说明儿童看到了物体。
(四)视诱发电位记录
能记录到视诱发电位说明有视功能,将其潜时和振幅与正常眼记录值比较,可粗略判断视力程度。
三、影响视力检查结果的因素
1.视力表上光线的强弱应有足够的照明,且无眩光。
2.被检查者瞳孔的大小瞳孔直径从0增至2.5mm时,视力直线上升。2.5mm以后视力不再受影响,瞳孔药物性或病理性散大以后,视力亦会下降。
3.检查者的技术熟练程度要测出准确视力,必须不使被检查者眼部疲劳。
4.被检查者的精神状态,特别是理解程度和依从性亦会影响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四、视力检测结果的评估
1.远视力1.0,一般认为屈光状态正常眼。
2.远视力低于1.0,近视力可达到1.0,但必须在30cm距离以内测到,则为近视眼。
3.年龄40岁以上,远视力1.0,近视力达不到1.0,且需在30cm距离以远测得,则为老花眼。
4.儿童时期,远近视力均达不到1.0,则可能为:
(1)远视眼。
(2)弱视。
(3)有眼部器质性病变。
5.凡是远视力达不到1.0者,找出其视力下降的原因是眼科医师的责任。